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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前言第二段修改為:
本標準規(guī)定了第三、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并規(guī)定了第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
2.將前言第七段修改為:
第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排放控制要求還應滿足《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 HJ 1014-2020)。
3.在前言第十一段后面增加: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即可依據(jù)本標準第四階段技術要求進行信息公開。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chǎn)、進口和銷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應符合本標準第四階段要求。
560kW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第四階段實施時間另行公告。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各相關地方標準停止執(zhí)行。
4.在“1范圍”第一段后面增加:
并規(guī)定了第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5.將“1范圍”第二段“本標準適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動機械裝用”修改為“本標準適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 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
6.在“1范圍”后面增加一段:
三輪汽車及其裝用的柴油機執(zhí)行本標準第四階段要求。
7.在“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
HJ 1014-2020 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
8.將3.1修改為:
非道路移動機械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指用于非道路上的、如“范圍”中提到的各類機械,即:
(1)自驅(qū)動或具有雙重功能:既能自驅(qū)動又能進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機械;
(2)不能自驅(qū)動,但被設計成能夠從一個地方移動或被移動到另一個地方,且一年內(nèi)移動次數(shù)大于1次的機械。
9.在5.1第二段后面增加:
第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技術要求和試驗應滿足第5.2.3條及HJ 1014-2020第5章要求。
10.將5.2.3修改為:
按照附錄B及HJ 1014-2020附錄B的試驗規(guī)程進行試驗,氣態(tài)污染物及顆粒物排放結果加上按照HJ 1014-2020第5.5條確定的劣化修正值,或乘以按照HJ 1014-2020第5.5條確定的劣化系數(shù),結果都不應超出表2規(guī)定的限值。
表2 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11.將“6生產(chǎn)一致性檢查”中第一段修改為:
制造企業(yè)應按照附錄G 的要求采取措施,來保證生產(chǎn)一致性, 第四階段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還應滿足HJ 1014-2020 第7章的要求。
12.將“7柴油機標簽”修改為“7柴油機和機械環(huán)保信息標簽”。
13.增加第7.7條:7.7 機械環(huán)保信息標簽滿足HJ 1014-2020第9章要求。
14.將“8確定柴油機系族的參數(shù)”修改為“8確定柴油機系族和機械系族的參數(shù)”。
15.在“8確定柴油機系族和機械系族的參數(shù)”第一段后面增加: 機械系族按照HJ 1014-2020第10.1條劃分。
16.將“8確定柴油機系族和機械系族的參數(shù)”中的“確定柴油機系族和機械系族的參數(shù)和型號:”修改為“同一系族的柴油機必須共有下列基本參數(shù)和型號,并滿足HJ 1014-2020第10.2條要求?!?/span>
17.將“10 標準的實施”第四段修改為:
自2020年12月28日起,即可依據(jù)本標準第四階段技術要求進行信息公開。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chǎn)、進口和銷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應符合本標準第四階段要求。
560kW 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及其裝用的柴油機第四階段實施時間另行公告。
18.將B.2.7第一段修改為:
試驗時應使用附錄D表D.1及GB 17691-2018表D.1規(guī)定的基準燃油。
以上為修改單全部內(nèi)容,如需查看修改單原文,請點擊下方鏈接下載:
下載地址:《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 20891-2014)修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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